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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時間
110學年度第1學期。
於2023年4月24日起停止受理學生申請修讀學程,原已核准修習學生仍可繼續修讀,並輔導其領取學程證書。
學程目的
培養政府所需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保護與管理人才而設置,使修習本學程之學員能具備對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保護與管理之國際與國內典章制度有基礎之認識。
發展重點與特色
國際間對水下文化資產之保護已逐漸發展出成熟的國際法規範,批准或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公約(UCH公約)的國家日增,水下考古大國亦逐漸在其國內法中呼應國際規範或拉近其間之距離。我國雖非UNESCO會員國,目前亦無法加入UCH公約,但這並不代表著我國即可脫離國際社會的規範,而自外於這個領域的專業要求與體制。譬如,其他國家在海域進行水下文化遺產活動時,若發現起源於我國的水下文化遺產,或我國在自我管轄海域內發現起源於他國之水下文化遺產,並引發他國主張權益時,勢必援引UCH公約之相關規定作為談判或交涉之依據。換言之,我政府在處理水下文化資產業務時,除應建立一己的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保護與管理能力外,亦必須具有依國際(海洋)(水下文化遺產)法進行涉外交涉之能力。
如前所述,為因應國際社會針對水下文化遺產保護所建置之國際法律體系,以及國內在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之法律與行政體系的發展,本校欲培養政府所需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保護與管理人才,特藉「學分學程」體系,及已設有之「高階水下文化資產專業學程」(供本校碩士班研究生及大學部高年級學生選修),並配合本校將「跨域學習或國際學習」納入109學年度起學士班入學學生之畢業條件,爰設置同名之「水下文化資產微學程」。此微學程取得僅需15學分,可增加本校學生選修之彈性與意願。
歡迎對水下考古、水下文化遺產法律體制或水下文化遺產涉外事務有興趣的大三及大四同學選修本微學程,作為滿足畢業門檻的選擇,並同時獲取一項國家需要,但卻少有人會的專業,更因此拓展了自己的人生道路與視野。
修讀對象
本校大三、大四年級之全體學生。
修讀申請
依本校相關規定提出選讀學程申請,經系主任(所長、指導教授)及選讀學程之負責人同意,送教務處核定後始可修讀。http://www.stuapp.nsysu.edu.tw/stuapprep/studentApplication.asp?selform=g3
學程課程開設清單
課程 類型 |
開課單位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近兩次開課學期 | |
核心 課程 |
海事所 | 國際法 | 3 | 110-1 | |
海事所 | 海洋法 | 3 | 110-1 | ||
海事所 | 國際水下文化遺產法 | 3 | 110-1 | ||
海事所 | 水下文化遺產保存、保護與管理 | 3 | |||
核心課程 ( 專業模組課程 ) 學分數: 12 學分 | |||||
選修 課程 |
海事所 | 我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令 | 3 | ||
中文系 | 民俗誌文獻學 ( 一 ) | 3 | |||
中文系 | 民俗誌文獻學 ( 二 ) | 3 | |||
總學分數:至少 15 學分 | |||||
修習規定如下: |
建議修課時程與進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