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海洋事務研究所新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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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學海洋事務研究所102學年度
新生報到後須知
本所新生自報到後,應完成本所「
研究生選擇指導教授晤談表
」,確實與本所專任教師實際訪談。
「研究生選擇指導教授晤談表」完成教授簽名後,再向所辦領取蓋有所辦正本所戳之本所「
研究生申請及更換指導教授合併同意書
」。
「研究生申請及更換指導教授合併同意書」請於
9
月
16
日(註冊日)後
2
個月內完成填寫簽名並繳交回所辦。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所辦公室。
(宋小姐 07-5252000分機5301)
國立中山學海洋事務研究所所長給新生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