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海洋事務研究所新生注意事項

國立中山學海洋事務研究所102學年度新生報到後須知

  1. 本所新生自報到後,應完成本所「研究生選擇指導教授晤談表」,確實與本所專任教師實際訪談。
  2. 「研究生選擇指導教授晤談表」完成教授簽名後,再向所辦領取蓋有所辦正本所戳之本所「研究生申請及更換指導教授合併同意書」。
  3. 「研究生申請及更換指導教授合併同意書」請於916日(註冊日)後2個月內完成填寫簽名並繳交回所辦。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所辦公室。

(宋小姐 07-5252000分機5301)

 

國立中山學海洋事務研究所所長給新生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