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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歡迎修讀 「高階水下文化資產專業學程」 課程
發佈日期 :
2015-06-01
學程名稱:高階水下文化資產專業學程
(本學程開設已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修習本學程課程之學分費1,000元/學分,於課程結束後且符合相關規定將退還500元/學分)
開設時間:104學年度第1學期起
修讀對象:
本校在學之大學部高年級(大三、大四)學生及碩、博班學生。修讀對象以本校學生為主,並可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容納至多五位「隨班附讀」之社會或在職人士。
修讀申請:
本校在學之大學部高年級(大三、大四)學生及碩、博班學生:
依本校相關規定提出選讀學程申請,經系主任(所長、指導教授)及選讀學程之負責人同意,送教務處核定後始可修讀。
http://www.stuapp.nsysu.edu.tw/stuapprep/studentApplication.asp?selform=g3
社會或在職人士:
於本校產學營運及推廣教育處規定時間(每年1月底、8月底)內報名,實際日期以每學期公告之「碩士、學士班選讀學分登記簡章」為準。
完成學程條件:
學程學生必須修滿21學分之核心課程,以及9學分以上之選修課程,總學分數30學分以上者,方才得以檢具歷年成績單,向本校教務處申請核發學程證明,經審核符合規定者,由本校發給學程證書。
有關學程課程等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考本所網頁->課程資訊->高階水下文化資產專業學程
http://ima.nsysu.edu.tw/files/15-1118-118241,c100-1.php?Lang=zh-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