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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海洋事務研究所新生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13-06-06
國立中山學海洋事務研究所102學年度新生報到後須知
- 本所新生自報到後,應完成本所「研究生選擇指導教授晤談表」,確實與本所專任教師實際訪談。
- 「研究生選擇指導教授晤談表」完成教授簽名後,再向所辦領取蓋有所辦正本所戳之本所「研究生申請及更換指導教授合併同意書」。
- 「研究生申請及更換指導教授合併同意書」請於9月16日(註冊日)後2個月內完成填寫簽名並繳交回所辦。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所辦公室。
(宋小姐 07-5252000分機5301)
國立中山學海洋事務研究所所長給新生的信

